申請變更車身顏色需要哪些手續?
申請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按下列規定提交資料并交驗車輛: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代理人為單位的,還需提交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 4、機動車登記證書; 5、機動車行駛證; 6、機動車所有人因機動車在被盜搶期間,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或者車身顏色被改變,申請辦理變更的,應當提交能夠確認被鑒定的機動車與被盜搶的機動車為同一輛車的有關技術鑒定證明或者公安機關發還證明。 7、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辦理變更登記的地點:
1、使(領)館、境外人員或者機構的機動車、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和發動機號碼同時變更的、使用性質變更為警用、消防、救護、工程救險的,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本市和進口機動車轉入本市的到車輛管理所辦理。
2、其他機動車到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記載的住所地址所屬分所辦理。
3、需要打刻發動機號碼或者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的機動車,到車輛管理所、分所指定的檢測場辦理。
4、變更時,機動車需要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到辦理變更登記的車輛管理所或者分所指定的機動車檢測場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申請車身變更顏色需帶哪些資料?
申請變更機動車車身顏色提交下列資料:
1、《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機動車所有人因機動車在被盜搶期間,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或者車身顏色被改變,申請辦理變更的,應當提交能夠確認被鑒定的機動車與被盜搶的機動車為同一輛車的有關技術鑒定證明。
經批準后,憑車輛管理所出具的《準予變更通知單》進行變更機動車車身顏色。 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在批準變更后十日內,提交下列資料并交驗車輛
1、《準予變更通知單》;
2、《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
3、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4、機動車登記證書;
5、機動車行駛證;
6、變更機動車車身顏色的,還需提交變更后的機動車標準照片兩張。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可以自行變更,不需辦理變更登記 。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后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機動車增加車內裝飾等;
(四)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但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噴涂和粘貼車身廣告需經西安市戶外廣告管理處審批,未經批準一律不準在車身上做廣告。
2、在機動車車身外噴涂、粘貼標識的(不含車窗玻璃、前、后風擋玻璃和車前、后部),允許噴涂和粘貼的內容為:單位名稱、企業標識、電話、地址、網址。噴涂字跡應端正,字號大小不得大于車身高度的10%;字跡和標識顏色面積不得大于車身主體顏色的1/3,不得改變車身整體顏色,原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登記的車身顏色不變。
3、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應在車身后部噴有與號牌字體相同,放大倍數應為號牌字體的2.5倍的放大號,字跡顏色應與車身顏色色差分明;廂式貨車和封閉貨車在車身兩側分別噴有統一的“廂式貨車”、“封閉貨車”字樣;大型貨車和大、中型客車車門兩側應噴涂載重噸位及準乘人數字樣,從事營運的,應當噴涂經營單位名稱和營運編號,字跡要端正,顏色與車身顏色色差分明。
辦理變更登記的地點:
1、使(領)館、境外人員或者機構的機動車、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和發動機號碼同時變更的、使用性質變更為警用、消防、救護、工程救險的,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本市和進口機動車轉入本市的到車輛管理所辦理。
2、其他機動車到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記載的住所地址所屬分所辦理。
3、需要打刻發動機號碼或者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的機動車,到車輛管理所、分所指定的檢測場辦理。
4、變更時,機動車需要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到辦理變更登記的車輛管理所或者分所指定的機動車檢測場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辦理時限
(一)辦理機動車轉入、遷出或更換整車的,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辦理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車身或車架、更換發動機、改變使用性質、共同所有人姓名變更的,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辦結。
(三)辦理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址在本市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身份證明名稱、號碼、公章式樣或者聯系方式變更備案的,即時辦結。
收費 機動車行駛證收取工本費15元/本,機動車臨時號牌收取5元/張,汽車反光號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車反光號牌收取70元/副,掛車反光號牌收取50元/副,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反光號牌收取40元/副,機動車登記證書收取10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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